矿井下建设供水施救系统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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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施救系统
| 发布时间:2014-12-27以来,我国都在强制推行煤矿、非煤矿山井下避险系统和避险设备的安装与建立。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保证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够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应急供水、营养液的要求,全面完成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善工作。
完善供水施救系统有哪些工作要求?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根据以往案例,供水施救系统在紧要关头失灵的主要原因是远程供水不足。当前绝大多数矿山井下供水系统都由地面供水泵房、井下减压水仓、推车峒室和各巷道分支供水管路组成。随着井下采掘的不断延伸,工作面越来越远,井下供水不足也就成为制约安全救援的瓶颈。要改变这一现状,根据发展状况,不断进行供水系统改造。因此,企业需要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自觉投入,否则在灾变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的营养液,将会是纸上谈兵。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水作为我国煤矿重要的防尘措施的同时,自身也保证不被尘染,否则在需要转变身份,为井下受灾害威胁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的营养液时,就可能因水质污染而帮倒忙。
此外,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原则,主要考虑在矿井现有防尘供水管网的基础上,结合煤矿企业实际及井下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情况,合理完善扩展水网,以满足供水施救系统的基本要求。对于还没有建设防尘供水管网的矿井,则新建矿井供水管网,并在设计系统时考虑防尘供水和灾变时能满足供水施救的需要。